为强化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,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等法律法规,自然资源部制定了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“三率”最低指标要求(试行)。并予以公告。发文字号:2021年第21号。
公告内容如下: